负责全团各艺术门类,艺术产品的舞台演出保障。
其主要职责范围:
1、从事全团各艺术门类、艺术产品的舞台美术(含灯光、音响、服装、化妆、道具、装置、
绘景、效果等)工作。保障全团各类艺术创作、演出任务的完成。
2、负责舞美各部门的器材设备、资产的管理、使用、维护保养,确保所属固定资产管好、
盘活、创造效益。
3、负责舞台美术、技术的研究、试验、创新,为艺术生产提供与时具进的技术保障。
4、参与演艺市场的拓展,立足本团,服务全省,争创“两个效益”。
5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