皖人社函〔2013〕244号
省文化厅:
你厅《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安徽乐团2012年度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的函》(皖文人函〔2013〕129号)悉。
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<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皖人社发〔2010〕78号)规定,经研究,同意安徽乐团在公开招聘、考试考察的基础上,聘用肖俊杰、关倩、谭璐璐、李璐、张建、胡洋、董南亚、卞祺、屠伟、童佩玉、丁琪瑶、高飞、刘理、叶芳林、李远、孙阳16名同志。
请接此函后,按皖政办〔2006〕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妥善做好相关工作。
2013年5月13日